时间:2017-10-20 16:29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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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购买房产的权属问题由于涉及方方面面,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的个人利益。
一方全款出资
1、若登记产权人为房款出资方,房产为出资方个人所有。
2、若登记产权人为夫妻双方,则分两种情况:
如果是婚前取得产权证,视为“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”,建立婚姻关系则为夫妻共同财产,未建立婚姻关系则实践中法院一般按彩礼纠纷的处理原则判决,出资方可以主张返还;如果是婚后取得产权证,那就是一般的赠与,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3、若登记产权人为房款的非出资方,则分两种情况:
如果是婚前取得产权证,一般按“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”处理,但如果是为了规避限购等政策的,按“借名买房”的原则处理,一般不支持返还;如果婚后取得房产证,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双方共同支付全款
1、若登记产权人为出资双方,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但婚前支付全款并取得房产证,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照按份共有处理。
2、若登记产权人为出资的其中一方,则分两种情况:
婚前登记为一方,视为“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”;婚后登记为一方,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,婚后共同还贷
1、若登记产权人为出资双方,则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2、若登记产权人为出资的其中一方,则分两种情况:
婚前登记为一方,未登记方对“婚前的出资不是赠与”负举证责任,否则只能对婚后还贷及相应财产的增值部分获得补偿;婚后登记为一方,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,但未登记方对婚前出资负举证责任。
一方支付首付款且婚前取得房产证,婚后共同还贷
1、若登记产权人为出资方,则房屋属于出资方个人所有,另一方对婚后还贷及其相应财产的增值部分有权获得补偿。
2、若登记产权人为夫妻双方,则视为“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”,建立婚姻关系则房屋属于共同财产,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照顾出资一方。
3、若登记产权人为非出资方,则属于非出资方财产,婚前首付款按“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”处理。
一方支付首付款,婚后取得房产证,婚后共同还贷
1、若登记产权人为首付款出资方,则房屋为首付款出资方所有,另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财产的增值部分享有权利。
2、若登记产权人为夫妻双方,则属于共同财产。首付款出资方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视为赠与,分割时可以适当照顾出资一方。
3、若登记产权人为非出资方,则属于共同财产。
一方父母全额出资
1、若登记产权人为出资方子女,系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。
2、若登记产权人为出资方子女配偶或夫妻双方,按共同财产处理。
七、一方或双方父母部分出资,则属于夫妻双方或个人所有。父母的出资额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,不影响房屋的产权归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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